門——爸爸蒙恩得救見證[1]
列志佳
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九日不單是一個值得歡喜快樂的日子,更是一個滿見神恩的日子。
我爸爸在零二年八月二日突然中風入院,病情十分危急,幸得神的保守、弟兄姊妹的同心代禱、媽媽及各醫護人員的悉心照料,爸爸總算度過八日的危險時期。他病發前並沒有任何徵兆,想深一層,這是自然不過的。正如《聖經》傳道書九章十二節中寫道:「原來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定期,魚被惡網圈住,鳥被網羅捉住,禍患忽然臨到的時候,世人陷在其中,也是如此。」在這段醫治的期間內,慈愛的神屢行奇事:其中醫生本診斷爸爸有一段長時間不能用口進食,故已在腹部開了一小洞,要插喉入營養素,但經弟兄姊妹同心為爸爸的進食禱告後,爸爸竟然可以日漸康復,相信主診醫生亦不明所以,在出院紙中寫上一句很有意思的話:「及後其吞嚥功能得到戲劇性的改善。(譯文)[2]」神恩浩瀚,神一次又一次聽允禱告,想深一層:我等罪人,配受得嗎?
記得事發後數天,神藉著印度聖徒孫大信的見證及一句滿有安慰的話來安撫我心。神曾帶孫大信上過天堂多次,是一位神大用的僕人。「孫大信說:『有一次在天上看見一人,面上也充滿榮光,有透明的身體,這人一看見我,便上前來與我談話,向我說:『你還認得我嗎?』我說我忘記了。他說:『在某處的痲瘋院裡,你去講道,我是坐在最前排的一個。那時我是一個痲瘋病人,在一九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主接我到這裡來。現在我不是一個痲瘋病人了;神已賜我一個光榮的身體。』當我回來以後,就照他所說的那間痲瘋病院去查問,果然有一個叫那名字的病人,在一九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離開世界。』」(參劉翼凌:《印度聖徒孫大信》,頁48-49)「復活的是不朽壞的…復活的是榮耀的…復活的是強壯的…」(節錄林前15:42-43)當我讀到以上的見證與經文後,我心大得安慰,內容是何等的適切!我立時轉移視線,轉向爸爸的永恆生命問題上。人日漸年長,身體逐漸衰壞,這是自然不過的,但無論身體在世時經歷何種病變與不便,相對於基督徒離世返天家得著榮耀身軀後的永恆時日,這是極為短暫的事。可見,當時最迫切的不是如何改善爸爸肉體上的不便與苦楚(當然亦盡力為之),而是爸爸在生時是否決志信主。一個人即使身壯力健、兒孫滿堂、財雄勢大、在晚年時能安祥地離世,但因在生時拒絕主耶穌的救恩,死後便要為自己一生所做過的錯事、犯過的罪負上全部的責任,結果是要永遠沉淪於只有痛苦、恐怖而無愛的地獄[3]中,這是何等慘痛而可惜的事!縱使世上仍有不少人不理、不信耶穌,但亦不能改變這鐵一般的真理,更改變不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死,三日後復活的歷史事實!
感謝神!神在十月中屢行奇事,連開重重的大門,爸爸最終得到救恩!現在每逢向身邊的弟兄姊妹述說當時的情景,內心亦感激讚美不已。
十月十九日前數天,我在晚上造了一個異夢,夢境十分不尋常,當時我的內心有很大的負擔,很想盡快再向爸爸傳福音。所以返校後馬上與校內一位楊弟兄分享,並懇請他如方便的話,盡快探望爸爸,向爸爸傳福音。楊弟兄一口答應,決定在星期六十月十九日到頤養院探爸爸。我很不容易才熬至星期六,那天早上我再造了另一個異夢,夢境更嚇人,我內心有極重的憂傷,我立時跪在床邊向神作迫切的禱告,我不知這兩個夢真正代表甚麼,但我很怕,我很怕我所愛的爸爸未信主而過身,要永遠沉淪於地獄中,我一直禱告,我按不下自己的淚水,我哭了出來,我求神聽禱告、求神救我爸爸!
讚美神!奇妙的事一件又一件發生了。
早上牧師致電給我,問候爸爸的情況,我提到下午楊弟兄會探望爸爸,牧師立刻主動在電話中為整個探訪禱告,時間十分配合,榮耀歸給神!在該日前不久,我們剛剛請了一位兼職的護理人員來照顧爸爸,但她一般會坐在爸爸床邊。這樣會有難處,有一陌生人在旁,可能會較難向爸爸傳福音,請她離開又好像甚無禮,如何辦呢?神總有其辦法!在中午與媽媽吃午膳時,媽媽講了—句話:「我今早已提了周姑娘,如有親戚朋友來探爸爸,她可到大廳坐著。」我一聽到這話,內心發出大讚美,我沒有談及,故媽媽絕不知我的擔憂,是神親自開路。當時媽媽還未信主,她亦想不到自己原來是其中的主角呢!
及至下午兩時左右,楊弟兄來到了,周姑娘自動到了大廳。但爸爸正睡著,怎辦呢?喚醒他又怕阻他休息,我倆先行為整件事祈禱,一禱告完畢,有一位職工從走廊走進來,大聲說:「換被啦。」讚美神!爸爸醒了。楊弟兄開始與爸爸傾談,談及福音(爸爸以前亦曾聽過福音,但一直沒有表示信主),楊弟兄更帶了一隻CD——「生命意義何在?」[4]播給爸爸聽,此CD是日前在第十八屆基督教聯合書展上免費取得的,楊弟兄與我均覺得當中的內容非常有意思,而那CD機同樣是神早有預備的,因為正在日前添置,沒有想過這CD機將起著很大的作用。CD中的內容一直播著,十分有條理地將福音訊息逐步講明,爸爸亦留心地聽。不久,爸爸有點倦意,楊弟兄便告辭了。
房內只有我與周姑娘在爸爸身邊,我見他並未入睡,於是繼續播那CD,當中有一間場是播「人算甚麼?」的一首詩歌,歌詞十分有意思:「耶和華我們的主,你的名在地何美,你將榮耀彰顯於天,將榮耀彰顯於天。觀看你所造的天,所擺設月亮星宿。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,所設的月亮星宿。便說人算甚麼?你竟顧念他,他算甚麼?他比天使微小一點,你賜他榮耀冠冕。」(詩歌的第一節,取自詩篇第八篇[5])突然,我見爸爸一面聽一面眼有淚光,我初時以為自己看錯了,再仔細一望,真的是淚!神的時候到了,往日播下的種發芽了,眾弟兄姊妹為爸爸所作的禱告成就了!神的大愛藉著這首詩歌親自觸動爸爸的心靈,我說:「阿爸,不如信主,好不好?」(我現在回想起來亦覺得自己平時沒有這麼直接,全是神的工作)爸爸含著淚說:「好!」由於爸爸中風後失去說話的能力,只能發一些簡單的字音,為免有誤,我再多問一次,回覆同樣是:「好!」我立刻在床邊為爸爸決志信主,就是這樣,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完全潔淨了爸爸的罪,爸爸得到徹底的赦免,爸爸得到永生,得著救恩,全是恩典!禱告後,我方知道周姑娘當時正在洗手間內洗面巾,而整個下午全沒有其他親戚朋友探望,神是聽禱告的神。
過了一會,心境平伏下來了,我的思緒回想起夢境,我想起早上在神面前痛哭禱告的情況,我更想起神在一日內連連開路的事,為爸爸大開福音之門,最終神救了我所愛的爸爸。噢!那兩個異夢原來是代表爸爸的「舊人」死去,我事後明白了。我自己亦被神的大愛觸動,我忍不住放聲哭了出來,爸爸見到我這樣,亦同樣放聲哭了。周姑娘在旁不知發生了甚麼事,只說:「不要這樣啦!」我的哭聲藏著讚美與感動,我等罪人,配受這大恩嗎?
爸爸信主快滿一年了,他雖然行動不便,但有聖靈內住在他心中,他內心滿有屬天的平安與喜樂,全是神的保守與賜福,絕不是常人能作的。事實上我常覺得他現在是我們一家人當中最喜樂、最無憂無慮的一位。讚美神!神更藉著爸爸這次的經歷,讓家人、親人、朋友間的關係比以前更為密切,神總有其美善的旨意。
各位親愛的朋友,您今日能讀到這篇見證,完全是神的大愛臨到您身上。假如您現在受到感動,請不要再拖延了,神真的很愛您,祂愛我爸爸,祂同樣愛世上所有的人,肯定包括您。撫心自問,我們一生的的確確做了很多錯事,心思意念非常污穢,內心常有妒忌、驕傲、苦毒、貪心、自私、虛假、淫邪…試作一道簡單的算術:從十分保守的角度來估計,假如我們每日犯了十次罪(包括行為、言語、心思意念上),一生若有七十歲壽命,我們一生共犯了多少項罪?答案是:二十五萬五千五百項[6]!事實上一日何止犯十項罪!主耶穌為救我們,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代我們付清所有的罪債,祂是何等的偉大!親愛的朋友,假若您最終都不肯接受主耶穌為您而設的救恩,您便要「自己承擔」一生數十萬項的罪債,神是聖潔的,神是公義的,我們平時看為沒有甚麼大不了的罪,神樣樣都算數。「因為人所作的事,連一切隱藏的事,無論是善是惡,神都必審問。」(傳12:14)您到時在審判台接受審判,最終要在極恐怖的地獄中永遠永遠受刑罰,您想得到這樣的結局嗎?您能從心底裡有十足的把握說這是假的嗎?到時您在神的審判台前才醒覺這是真的,才驚覺原來以前聽過的主耶穌、天堂、地獄…全是千真萬確的!可惜到時已太遲了,神的審判已定了,不能上訴,亦無法翻案,因為我們每一個人的而且確犯下各項污穢的罪,無法推卸。快回到主耶穌身邊吧,求告主耶穌,認罪悔改。您可以這樣禱告:「主耶穌,我承認我是一個罪人,我往日常常拒你於門外,我對不起你,我需要你,我求你原諒我,求你在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洗淨我的罪,我求你成為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,求你賜我永生,感謝你,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,阿們。」假如您誠心作此禱告,您的罪已得到赦免,您已得著人生中最寶貴的救恩,感謝神!
日前在教會中聽了一篇很有意思的道,當中引用了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,傳道人稱經文中存在著很多個「世界之最」,我覺得很有意思,願以此作結(下文附加了一些個人註腳)。經文是這樣的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各項「世界之最」包括:
「最大的愛」——神愛世人,世人即古往今來全球上所有的人,人世間完全找不到這樣的愛,不論那人如何,那人怎樣攻擊、嘲笑、不理神,神都愛他,都很想救他。
「最大的犧牲」——神差自己的獨生子主耶穌來為我們這些罪人代死,耶穌本是最尊貴,但卻甘願降卑為人,且最終被當時最痛苦最羞辱的釘十字架死刑治死,這不是最大的犧牲嗎?
「最易的得救方法」——只要您肯信主耶穌為您的罪而死,您願意悔改,您便得到救恩,絕不需要(亦不能夠)以任何善行、金錢、利益來換取,您想要,便可立時得到,這份最寶貴的禮物已時時放在您面前,難道您想到一個比這更容易得救的方法嗎?
「最大的懲罰」——滅亡,地獄是一處確切的地方,永永遠遠在地獄中沉淪,與神永遠隔絕是極痛苦的,緊記是永永遠遠活在地獄裡,是沒有終止的!
「最大的福份」——永生,得到永遠的生命是最大的福份,同樣地,天堂不是一個概念,是一處確切的地方。「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,不再有死亡,也不再有悲哀、哭號、疼痛,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。」(啟21:4)
「最大的轉變」——由原本要永遠在痛苦恐怖的地獄中受罰度過,轉變為永遠在滿有喜樂平安與愛的天堂中度過,享受永生,這個極大的差異的確可入「世界之最」!感謝神!我們可以得到這轉變全因主耶穌甘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死,為我們還清罪債。
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(約3:16)深願您們每一位都認真思考人生終極意義的問題,切勿拖延!自己何時離世,怎樣離世,無人能知,我們能確切把握的就是「現在」!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�堣F。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 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壹1:8-9)「看哪,我站在門外叩門,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�堨h,我與他,他與我一同坐席。」(啟 3:20)願聖靈感動您!
二零零三年十月上旬
後記:
轉眼間爸爸中風已近三年了,在這幾年間,家中各人雖然要有不少的適應,但慈愛的神處處施恩憐憫,讓我們一家對神有更深的經歷,媽媽及大家姐更於三月初一起在家中決志信主。還記得在二月底,神領我向祂作降服的禱告,表示自己無能為力,求神親自拯救家人。「人的盡頭正好是神的起首」,非常奇妙,神在接著的短短個多星期內大大改變她們的心,讓她們自發提出不少有關福音的問題,繼而決志歸主!讚美神!爸爸的中風表面上是不幸,但從另一角度來看,神藉此令他,甚至媽媽、大家姐最終亦得到主的救恩,享有永生,這是何等大的福份。深哉!深哉!主愛最深,主意最美,我等渺小罪人,怎能測透?
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
[1] 願一切頌讚都歸給至高的神,蒙神的感動,一直想將約一年前的見證記下來,現靠主終能完成,願神使用。
[2] 原文為“…but swallow function dramatically improved afterward…”
[3]神曾親自帶領過一位基督徒去過地獄,及後寫出了一本名著,影響了很多人,書名為《天堂地獄的啟示》。假如你讀過這本書,相信你定會被地獄的真實與可怕大大震撼著你的心靈,地獄真的非常恐怖,千萬不要去!
[4]有錄音帶、CD版,亦有單行本:華倫著 陳麗娟譯(2001):《生命意義何在?》。香港:高示有限公司。這本書已被譯成約六十五種不同的語言,中文版自九一年起至今已出了十七版。
[5] 詩篇第八篇,大衛的詩,全文如下:
耶和華我們的主啊,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,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。
你因敵人的緣故,從嬰孩和喫奶的口中,建立了能力,使仇敵和報仇的,閉口無言。
我觀看你指頭所做的天,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,
便說,人算甚麼,你竟顧念他,世人算甚麼,你竟眷顧他。
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,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。
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,使萬物,就是一切的牛羊,田野的獸,空中的烏,海�堛熙翩A凡經行海道的,都服在他的腳下。
耶和華我們的主阿,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。
[6] 365Í70Í10=255,500 此計算的意念源自一份福音單張。